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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院竹箦法庭顺利组织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双方交接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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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溧阳法院竹箦法庭审理的原告葛某某诉被告殷某、殷某某、赵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常州中院二审调解生效。 审理中,双方就彩礼是否返还、返还的范围、陪嫁物品的处置及婚礼花费等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且双方均为重度残疾人,矛盾冲突较大。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防止当事人私下交接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2019年3月25日,竹箦法庭易阳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金器、个人生活物品等实物进行了当面清点登记,对其中没有争议的物品进行了当场交接返还,有争议的如金器等待一方当事人确认真伪后再行交接,并让法警对整个清点交接过程进行了全程执法记录。因前期工作到位,整个返还过程井然有序,未有突发事件发生,为下一步实质性的化解矛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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