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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箦法庭法官应邀参加道路救助基金运行情况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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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日下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溧阳市新昌事故处理中队组织的针对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运行过程中有关基金的申请、垫付及追偿等问题的调研讨论,我院竹箦法庭安彪法官受邀参加了该研讨会。 会上,安彪法官针对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有关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向有关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偿垫付款的系列案件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如向医院垫付有关费用后未能及时的向有关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没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承诺书模板单一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得到受邀单位的一致好评。 会后,受邀单位表示,法官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对于完善道路救助基金的管理和追偿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也恳请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若发现该基金运行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给予建议和指导,以便更好完善道路救助基金资金的良好健康运转,进而更好地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一方提出及时的救助,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出一份力量。 |